安吉县基准地价更新结果通知

安吉县基准地价更新结果通知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和促进土地市场发展,增强基准地价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3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107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对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更新成果经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现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通知》(安政发[2016]22号)同时废止。

基准地价更新结果通知

安吉县基准地价成果图

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