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松阳县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松阳县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17-06980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发布时间:2017-11-20 15:04:23

文号:松政办发〔2017〕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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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增强基准地价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土资源部及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我县基准地价项目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成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2017年8月15日起执行,原松阳县基准地价成果同时废止。

 

附件:松阳县基准地价一览表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松阳县基准地价一览表

 

一、基准条件

1.基准地价内涵

本次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16年11月30日,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设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使用年期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即商服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2.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1: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用地类型

容积率

建筑密度

使用年限

商服用地

2.0

35

40()

住宅用地

2.0

35

70()

工业用地

1.0

35

50()

3.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2: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用地类型

表达方式

商服

级别价

住宅

级别价

工业

级别价

二、松阳县基准地价表

3: 松阳县城区商服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平方米)

土地

级别

级别范围

商服用地基准地价

一级

东至:胡坑;南至:松阴溪;西至:环城西路;北至:紫金路、长虹中路、长虹东路。

4000

二级

一级土地范围以外,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松阴溪、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沿山道路;北至:龙丽一级公路。

3000

三级

一、二级土地范围以外,东至:龙丽温高速互通;南至:松阴溪、龙丽温高速;西至:竹溪源、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龙丽一级公路、龙丽温高速。

2000

四级

一、二、三级土地以外,规划区范围内。

1400

五级

一、二、三、四级土地以外区域。

1150

说明

以上级别范围说明有简略,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4:松阳县城区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平方米)

土地

级别

级别范围

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一级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松阴溪;西至:环城西路、沿山道路及地线状物;北至:长虹中路、长虹东路。

3000

二级

一级土地范围以外,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松阴溪、规划道路、环城南路;西至:规划道路、沿山道路及地线状物;北至:龙丽一级公路。

2400

三级

一、二级土地范围以外,东至:龙丽温高速互通;南至:松阴溪、龙丽温高速;西至:竹溪源、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龙丽一级公路、龙丽温高速。

1650

四级

一、二、三级土地以外,规划区范围内。

1200

五级

一、二、三、四级土地以外区域。

900

说明

以上级别范围说明有简略,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5:松阳县城区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平方米)

土地

级别

级别范围

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一级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松阴溪;西至:沿山道路;北至:长虹中路、长虹东路。

300

二级

一级土地范围以外,东至:龙丽温高速与龙丽一级公路交汇口;南至:龙丽温高速;西至:竹溪源、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龙丽一级公路。

225

三级

一、二级土地以外区域。

165

说明

以上级别范围说明有简略,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6: 松阳县其它乡镇级别基准地价表(/平方米)

乡镇名称

土地级别

级别范围

商服用地基准地价

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古市镇

一级

东至:府前路;南至:新铺路;西至:十三都源、古新路;北至:50省道。 

2000

1100

225

二级

一级地以外、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

1300

700

195

三级

其它区域 

640

500

165

十五里区块工业用地参照古市一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玉岩镇

一级

规划区范围内

1000

750

180

二级

其它区域

700

500

150

象溪镇

一级

规划区范围内

700

500

195

二级

其它区域

500

350

165

大东

坝镇

一级

规划区范围内

500

430

180

二级

其它区域

350

320

150

赤寿乡

一级

集聚区范围内 

600

480

195

二级

规划区范围内

420

380

180

三级

其它区域

320

300

150

望松

街道

一级

规划区范围内

400

380

165

二级

其它区域

320

300

120

集聚区范围内县城级别图已覆盖区域参照县城基准地价。

叶村乡

一级

规划区范围内

400

380

195

二级

其它区域

320

300

165

集聚区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参照县城区工业二级土地基准地价。

新兴镇

一级

规划区范围内

380

360

180

二级

其它区域

300

280

150

古新路两侧参照古市镇二级基准地价。

斋坛乡

一级

规划区范围内

380

360

180

二级

其它区域

300

280

150

樟溪乡

一级

规划区范围内

360

350

180

二级

其它区域

280

260

150

古市范围内的工业区块参照古市二级工业土地基准地价。

裕溪乡

一级

规划区范围内

300

280

180

二级

其它区域

250

220

150

四都乡

一级

规划区范围内

280

260

180

二级

其它区域

230

200

150

板桥畲族乡

一级

规划区范围内

280

260

180

二级

其它区域

230

200

150

三都乡

一级

规划区范围内

280

260

180

二级

其它区域

230

200

150

竹源乡

一级

规划区范围内

280

260

180

二级

其它区域

230

200

150

安民乡

一级

规划区范围内

280

260

180

二级

其它区域

230

200

150

枫坪乡

一级

规划区范围内

280

260

180

二级

其它区域

230

200

150

附件:松政办发〔2017〕113.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