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推迟实施新一轮基准地价的公告

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推迟实施新一轮基准地价的公告

  发布机构: 缙云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3-05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县政府研究确定,新一轮基准地价实施时间由2020年3月1日推迟至2020年4月1日起实施,原基准地价适用期限顺延至2020年3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缙云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5日 


缙云县基准地价公示结果一览表

为加强土地价格管理,健全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体系,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107号)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缙云县2018年基准地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条件

本次缙云县基准地价更新评估的地价内涵、基准条件及表达方式如下:

(一)基准地价更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

(二)土地开发程度: 按熟地界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 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三)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四)土地使用年期: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40年、工业 50 年、住宅70 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定土地使用年限50年;地下空间的土地使用权统一设定为土地使用年限40年。

二、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1基准地价表达方式一览表

区域

用地类型

表达方式

城区、壶镇镇、新建镇

商业

路线价、级别价

住宅

级别价

工业

级别价

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

级别价

其余乡镇

商业

级别价或平均价

住宅

级别价或平均价

工业

级别价或平均价

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

级别价或平均价

 

三、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

2  基准地价的“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用地类型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宗地进深

土地使用年限

备注

商业

2.0

45%

30米

40年

规划地块

住宅

1.5

30%

70年

规划地块

工业

1

40%

50年

规划地块

 

3  商业底层店铺楼面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用地类型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宗地进深

宗地宽度

土地使用年限

备注

商业

1.0

100%

12米

3.6米

40年

底层店铺

 

四、基准地价表

 

缙云县城区级别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一览表

单位:元/平方米

区域

级别

范围

商业用地基准地价

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城区

金温铁路-好溪-大桥北路-寺后西路-旭山路-330国道-紫薇路-旭山路两侧-金温铁路;金温铁路-好溪-寺后西路-旭山路-330国道-紫薇路-旭山路两侧-金温铁路

7580

6750

Ⅰ级地外,赤岩山东南-好溪-330国道-山脚-缙云县二中南侧-山脚-大桥北路两侧-规划路-紫薇路延伸线-旭山路

5635

5250

Ⅰ、Ⅱ级地外,好溪-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线-好溪北转处-缙云阁山脚-330国道-湾谭小区-大桥西路两侧-大桥北路两侧-金温铁路-风景区连接线;东侧扩至仙都风景区

3380

3290

Ⅰ、Ⅱ、Ⅲ级地外,金丽温铁路-新华路-新建溪-规划路-330国道;大桥北路以西-好溪-湾谭小区以南-330国道-好溪-金温铁路-规划路;仙都风景区

2550

2375

Ⅰ、Ⅱ、Ⅲ、Ⅳ级地外,东渡组团规划中心区域;七里组团西侧区域;新碧组团区域

1780

1680

Ⅰ、Ⅱ、Ⅲ、Ⅳ、Ⅴ级地外,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其余区域

1210

1200

VII

Ⅰ、Ⅱ、Ⅲ、Ⅳ、Ⅴ、Ⅵ级地外,五云街道、东渡镇及七里乡行镇区范围内的其他区域

810

800

备注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基准条件界定:商业基准地价容积率、建筑密度为2.0、45%,宗地进深为30米;住宅基准地价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5、30%,工业基准地价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0、40%;

4.土地使用年期: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级别界线参见缙云县城区基准地价图

 

5缙云县乡镇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区域

级别

范围

商业用地
基准地价

住宅用地
基准地价

壶镇镇

规划路-石龙路-南大街-中山街-规划路-安居西路--溪东北路-规划路

4350

4120

Ⅰ级地外,规划路-石龙路-规划路-好溪-华强路-规划路--规划路

2830

2780

Ⅰ、Ⅱ级地外,规划路-台金高速公路-规划路-规划路

1940

1920

Ⅰ、Ⅱ、Ⅲ级地外,规划路-台金高速公路-规划路-好溪

1180

1080

Ⅰ、Ⅱ、Ⅲ、Ⅳ级地外,行政区围内的其他区域

780

710

新建镇

规划路-新建溪-笕溪路-规划路-环城路-环城北路-规划路-规划路

2880

2680

Ⅰ级地外,金丽温高速公路-洋山溪-规划路-环城西路-环规划路-规划路

1760

1720

Ⅰ、Ⅱ级地外,330国道新线-规划区范围线-规划路-330国道新线

1010

980

Ⅰ、Ⅱ、Ⅲ级地外,行政区范围内除纳入中心城区范围的外的其余区域

700

680

舒洪镇

兰舒公路东侧规划路-好溪-规划路两侧-平黄公路-兰舒公路东侧规划路

1760

1600

Ⅰ级地外,好溪-规划路-兰舒公路-盘溪-范围西侧-规划路

1280

1220

Ⅰ、Ⅱ级地外,行政区范围内其余区域

860

850

Ⅰ、Ⅱ、Ⅲ级地外,行政区范围内其余区域

660

650

东方镇

好溪-纬六路-东方街-东方路-文新路西侧规划路-老街西侧规划路-纬十五路-好溪

1320

1230

Ⅰ级地外,好溪-下东方大桥-东方街东侧-东方街-纬一路-经三路-纬三路-规划区范围线-纬五路-经三路-经一路-好溪

910

880

Ⅰ、Ⅱ级地外,行政范围内其余区域

620

610

大洋镇

规划道路-河流-老街北侧-规划道路

1210

1180

Ⅰ级地外,规划建设区范围内其他区域

820

800

Ⅰ、Ⅱ级地外,行政范围内其余区域

600

580

大源镇

永安溪-普化路-普化路西侧规划路-大源路-永安路-永安溪

1210

1180

Ⅰ级地外,规划建设区范围内其他区域

820

800

Ⅰ、Ⅱ级地外,行政范围内其余区域

600

580

溶江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555

540

双溪口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540

525

三溪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540

525

胡源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525

510

前路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500

485

方溪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490

475

石笕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490

475

备注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基准条件界定:商业基准地价容积率、建筑密度为2.0、45%,宗地进深为30米;住宅基准地价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5、30%;

4、土地使用年期: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级别界线参见缙云县各乡镇基准地价图

 

 

 

 

 

6缙云县城区及乡镇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区域

范围

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城区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430

壶镇镇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430

新建镇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舒洪镇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东方镇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大洋镇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大源镇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溶江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双溪口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三溪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胡源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前路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方溪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石笕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345

备注

1、基准地价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3、基准条件界定:工业基准地价的容积率、建筑密度为1.0、40%;

4、土地使用年期:工业用地50年;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级别界线参见缙云县城区及各乡镇基准地价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