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三、四季度全省土地估价机构报告抽查评审结果的通报

 

 

 

 

浙估协发〔20185

 

关于2017年三、四季度全省土地估价机构

报告抽查评审结果的通报

 

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根据《浙江省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审实施办法》的规定,浙估协于20182月至4月对已完成省国土资源厅机构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三四季度报告进行抽查评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业绩上报和抽查情况

    本次业绩上报工作各机构按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浙估协,至规定上报截至日,大多数机构都能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业绩上报,16家机构因机构备案未完成等原因未上报业绩2家机构迟于规定时间上报,5家机构下半年无业绩

此次报告评审抽查了2017年度土地估价报告未抽查的且已完成机构备案的45家机构共45份土地估价报告,被抽查的机构均按要求在接到协会电话的两小时内以邮政快递的方式按要求将提交客户的正式报告的完整留档复印件以及技术报告复印件寄达浙估协。除一家机构送达错误外,均按时送达。

二、报告评审情况

本次报告评审工作采用一份报告两个专家交换评审,当场统计报告分值的初评办法,更客观、准确地体现报告质量水平。评审中对分值差异在10%以上的报告,由两位专家在相互交流后进行再次评审,提交本次评审专家组讨论后出具最终意见,并于416日在浙估协网站上对45份报告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2家机构提出异议,为体现公正原则,浙估协于423日组织专家重新审阅了这2份报告及初审专家评审意见,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从评审结果看,本次所抽查的报告质量总体比去年同期略差。其中90分以上2份 90-80分11份80-70分12份70-60分16份60分以下4份60分以上的报告41份,合格率91.11%。60分以下的报告主要问题是:报告内容过于简单,不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0号)文件规定其中3份在评估方法选择上不符合规定,还有1份只提供了土地估价技术报告没有土地估价报告。

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80分及以上土地评估机构(13家):

浙江省地产评估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东瓯土地价格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浙江海德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亿安联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州兴源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绍兴德联永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宁波衡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杭州鼎信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绍兴方圆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嘉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长兴中地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永康市华宇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建德市天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80分以下至60分以上土地评估机构(28家):

东阳市和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

瑞安市中瑞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恒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台州市平正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衢州市中恒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台州市天元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坤元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浙江利达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市慈溪新东方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缙云县土地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台州市天平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苍南县港诚土地评估事务所

青田县中茂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衢州市兴中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杭州汇鑫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义乌凯程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禾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台州兴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义乌市圣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余姚市金土地地价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舟山市定海舟地土地评估事务所

杭州绿顺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舟山市众诚土地评估咨询事务所

浙江健龙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台州春秋地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温州方盛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温州百佳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湖州辰信不动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合伙)

三、60分以下土地评估机构(4家):

温州中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温州市青江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杭州余杭天地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苍南县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三、报告的质量水平有待加强

这次抽查评审中在签字、盖章方面基本没有出现有问题的报告,不符合规程和出让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比往常更加严重。主要问题:部分报告估价对象界定不是很准确;区域范围界定也不尽合理;附件中缺少现场调查表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报告没有备案号、建议底价及理由、与最低限价的比较;有的报告估价方法选用不合理,不符合出让技术规范的规定;也有的报告估价目的和估价对象阐述不清,让人误解,导致整个报告不合规范等。希望各机构结实际,规范操作,严格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要求出具报告,力求土地估价报告的高质量。

 

20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