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一、二季度全省土地估价机构 报告抽查评审结果的通报
浙估协发〔2014〕13号
关于2014年一、二季度全省土地估价机构
报告抽查评审结果的通报
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根据《浙江省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审实施办法》的规定,浙估协于2014年7月至8月对全省土地估价机构一二季度报告进行抽查评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业绩上报和抽查情况
本次业绩上报工作各机构按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浙估协,至规定上报截至日,大多数机构都能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业绩上报,应上报业绩机构123家,未按时完成业绩上报的有2家,按时上报率为98.4%,有5家机构上半年无业绩。
一、二季度的报告抽查情况,本次抽查62家机构共62份土地估价报告,被抽查的机构均按要求在接到协会电话的两小时内以邮政快递的方式按要求将提交客户的正式报告的完整留档复印件以及技术报告复印件寄达浙估协。
二、报告评审情况
这次评审工作采用在报告评审专家库中抽取24位专家集中会审的方式进行,在专家初审结果的基础上,由协会相关委员会集中复核完成。
从评审结果看,一是分值差异较大,其中90分以上4家,80-89分的19家, 70-79分的23家,60-69分的11家,60分以下的5家。二是估价报告质量与去年相比有所提高,相对去年三四季度80分以上的增加了7家,70-79分增加了4家,60-69分减少了11家,本次60分以上的报告57个,合格率92%。
三、报告的质量水平有待加强
一是随意性过大。有的报告居然无签字、盖章,整体描述说明和报告测算过程过于简单,采用的数据依据不足。二是估价过程逻辑性不强。主要是对估价目的理解和掌握还不够透彻,不同估价目的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价格定义、价格构成严重不匹配。三是对特殊性用途的土地估价水平还有待提高。四是相应技术运用正确性有待提高。成本逼近法的整体思路理解不够透彻,对土地取得开发的模拟过程、增值收益的来由存在明显误解;市场比较法中案例选取不合理、定量分析太少、修正随意幅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剩余法、收益还原法中不动产总收益没有充分的案例和依据来佐证;对两种方法测算地价的选取和最终地价的确定分析还不够,权重确定随意。五是对各类宗地评估规范认识、理解不足。如: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还停留在以出让价格的百分比来确定的层面上;对土地出让或者交易的各种限制条件、附加条件理解有误,或者在评估中根本就没有考虑这些条件。
国土地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已开始实施,土地估价报告的内容有了新的变化和要求,希望各机构结实际,规范操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出具报告,保持土地估价报告的高质量。
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附表一:《一、二季度未按时上报土地估价业绩清单机构名单》
附表二:《一、二季度土地估价报告抽查70分以下机构名单》
附表一:
一、二季度未按时上报土地估价业绩清单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富阳市信达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2 |
台州时光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附表二:
一、二季度土地估价报告抽查70分以下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得分 |
1 |
东阳市和兴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68.17 |
2 |
余姚市舜博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67.89 |
3 |
杭州湘湖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67.8 |
4 |
苍南县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65.48 |
5 |
丽水市国正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64.54 |
6 |
温州信义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63.44 |
7 |
苍南县瓯南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63.42 |
8 |
温州方成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61.63 |
9 |
武义县大地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61.5 |
10 |
温州市正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61.49 |
11 |
绍兴世博国土评估有限公司 |
60.1 |
12 |
温岭市置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55.35 |
13 |
嘉兴和城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49.5 |
14 |
长兴治源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48.6 |
15 |
衢州经纬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
42.2 |
16 |
台州市银合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3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