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土地估价报告质量管控体系”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审工作的函》的通知
浙估协发[2019]10号
关于转发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土地估价报告质量管控体系”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审工作的函》的通知
各土地估价机构:
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和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签订《自然资源部委托项目(行业监管)合同书》的要求,拟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全国土地估价报告质量管控体系”。为此中估协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土地估价报告质量管控体系”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审工作者的函》,并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全国三分之一已备案土地估价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的抽查评审工作。现将“中估协函[2019]9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机构按照来函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遵照执行。
浙江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