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土地估价机构资信评级工作的通知

浙估协发〔20202

 

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土地估价

机构资信评级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浙江省土地估价机构资信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浙估协发【20183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我会将于近期开展2020年全省土地估价机构资信评级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信评级参评对象

凡浙江省范围且20191231日前已完成省自然资源厅机构备案的各土地估价机构均应参加2020年资信评工作。我会将组织专家对各机构报送的资信评级材料进行认真负责的审评,对评定结果择日公告并记录诚信档案。

二、资信评级参评内容

资信评级审评将从各机构基本情况、估价报告质量抽查情况、行业及社会形象等三个方面内容进行。请各机构根据《浙江省土地估价机构资信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提交如下具体材料:

1、《2019年度浙江省土地估价机构资信评定基本情况申报表》(附表1);

2、《2019年度浙江省土地估价师情况登记申报表》(附表2);

3、《2019年度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完成情况表》(附表3);

42019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加盖单位公章);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估价师证书复印件、资深土地估价师复印件、高级职称复印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土地估价报告质量与年度业绩量两个方面无需另行提供资料,但若机构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的应提供满意度调查表及相关材料(须调查过的客户盖章或签字);

7、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提交相应内部执行文件、执行状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8、机构及其执业估价师在年度内发表了论文、编著了书籍、承担省级以上课题的,书写简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2019年度参加各类学术研讨交流会、行业推广宣传会等会议的机构请提交会议简介、与会人员名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2019年参与过社会赈灾系列社会公益活动的机构请提供捐赠、捐款凭证等材料;

11、参与2019年地价动态监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信评级上报要求和参评时间

根据浙江省各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今年资信材料申报要求各机构均使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至协会邮箱()将参评材料中的各类附表、各类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扫描,将各类文件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命名为“机构简称+2020资信材料”上报,申报时间:2020319日至329日,请各会员机构按时上报材料。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45号,联系人:龚立华、邓昱;电话:0571-87056390

 

                               20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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