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浙江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协会土地估价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会员机构:
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的工作安排,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协会土地估价行业专家聘任及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浙自资估协〔2023〕3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省协会拟于近期选聘报告评审专家,建立土地估价 报告评审专家库。
一、专家选聘原则
本次选聘的评审专家主要进行土地估价报告质量评审工作,申报方式以自荐为主。专家人数实施规模控制、动态管理,专家聘期原则上至本届协会届满。申请人应填写《浙江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协会土地估价评审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及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专家选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和职业道德,诚信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社会不良记录;
3、自愿为行业服务,积极参与行业工作,责任心强;
4、熟悉土地估价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
5、具有较高的估价理论、技术及相关知识水平。
6、在土地估价机构从业 6 年(含)以上,具有较为丰富的土地估价实践经验的土地估价专业人员;
7、近三年签署过较多类型的土地估价报告;
8、参与过各类土地估价报告评审工作者优先。
三、其他事项
请申请人于 8 月 10 日前将《浙江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协会土地估价评审专家申请表》盖章扫描件、word 版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2916954252@qq.com)至省协会,我会将组织专门委员会对候选专家进行评选,按相关规定报协会理事长办公会议审议批 准,及时向社会公布评审专家库名单,并颁发专家证书。
联系人:龚立华,电话:0571-87056390; 高晓帆,电话: 0571-86176173。
浙江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协会
2023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