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土地估价机构资信评定工作规则(修订)

浙江省土地估价机构资信评定工作规则

(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管理,形成完善的土地估价单位会员资信体系,提高土地估价行业的社会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协会(以下简称“浙自资估协”)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土地估价机构资信评定工作是指浙自资估协依照行业协会的职责要求,开展土地估价行业自律、构建行业信用体系,对土地估价机构的执业能力和企业信用等进行评价。

第三条  土地估价机构资信评定工作参评对象为截止评定当年1月1日前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浙自资估协执业单位会员。

第四条  土地估价机构资信评定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对各机构上一年度的资信状况进行总结评分和资信等级划定。具体工作时间由浙自资估协统一部署、专项通知。

第五条  全省土地估价机构资信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准三级共四个等级,颁发相应的资信等级证书。资信证书有效期两年。

第六条  土地估价机构资信等级划分结果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记入机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评定工作程序及内容

第七条  土地估价机构资信评定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材料申报;

(二)组建工作组;

(三)材料核验;

(四)资信状况评分;

(五)资信等级划分;

(六)结果公布。

第八条  各执业单位会员按专项通知的要求,及时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浙江省土地估价机构资信评定基本情况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浙江省土地估价师情况登记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机构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经营状况材料;

4、机构内部土地估价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陈述书和相关示例材料;

5、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内部培训情况说明书和相关示例材料;

6、机构内部估价信息库建设和运用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7、机构无不正当竞争事件承诺书及相关事件材料;

8、客户满意度反馈资料、估价报告备案情况表;

9、参加行业及社会活动的相关材料;

10、其他资信评定工作需要的材料。

以上材料通过线上及时报送至浙自资估协工作系统平台。各执业单位会员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浙自资估协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资信评定工作组。工作组由浙自资估协专委会成员、办公室成员、专家、其他浙自资估认为需要的执业单位会员工作人员等组成,人数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条  资信评定工作组对各机构会员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核验、取证。必要时可派专人至机构单位进行现场核验。

第十一条  工作组依据核验后的资信材料,按制定的资信评分指标体系和具体评分要点进行评审打分,确定各参评对象的资信总评分。

第十二条  资信评分标准由资信评分指标体系和具体的评分要点组成。资信评分指标体系分为三部分,分别是:企业情况(基本分38分)、报告质量(基本分37分)、行业及社会形象(基本分25分),资信评分指标体系详见附件。评分要点依据指标体系具体确定。

第十三条  以下情形的参评对象不予评分:

(1)未提交申报材料的;

(2)未缴纳机构团体会费的;

(3)其他浙自资估协认为不宜评分的。

第十四条  工作组根据机构的资信总评分进行资信等级划分。资信等级划分实行双指标控制:

1、一级资信机构为资信总评分排名在参与资信评分机构总数的前25%,且土地估价报告质量抽查评审总分排名在参与资信评分机构总数的前30%的机构;

2、二级资信机构为资信总评分排名在参与资信评分机构总数的前60%,且土地估价报告质量评审总分排名在参与资信评分机构总数的前65%的机构(已划定为一级资信的机构除外);

3、准三级资信机构为资信评分年度内无宗地估价业绩未进行土地估价报告质量抽查评审的机构和资信总评分不足30分的机构;

4、除已划定为一级、二级、准三级资信的机构以及根据第十五条规定不授予资信的机构外,均为三级资信机构。

第十五条  有以下情形的土地估价机构,不授予资信等级:

(1)机构负责人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受到处理的;

(2)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行业自律守则及自律公约,情节较严重,受到处理但尚未达到退出浙自资估协会员资格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3)按第十三条规定不予评分的;

(4)其他浙自资估认定为不予授信的。

第十六条  工作组的初步评分结果及资信等级划分结果,由协会技术与审裁委员会复议,经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最终结果。

第十七条  资信评定结果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并通过浙自资估协网站、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评定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  执业单位会员应如实报送资信评定资料,对报送虚假不实信息的机构,经核实后,不予评分,并记入机构信用档案,抄告协会监督惩戒工作小组。

第十九条  工作组进行现场资料核验取证时,执业单位会员应积极配合。对阻扰工作组核查、取证的,经核实后取消资信评分资格,并记入机构信用档案,抄告协会监督惩戒工作小组。

第二十条  执业单位会员经评定获得资信等级后,应严格自律,维护企业声誉。

第二十一条  获得资信等级的执业单位会员在资信等级有效期内被相关部门查处或追溯查处,存在违反行业自律或有损相应资信等级要求的行为,已获得的资信等级降级或取消,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规则的附件依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必要的更新完善,并及时告知各执业单位会员。

第二十三条  浙自资估协在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其他领域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可参照本工作规则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规则由浙自资估协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浙江省土地估价机构资信评定工作规则》同时废止。


附表1:

    年浙江省土地估价机构资信评定基本情况申报表

机构全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金

 

初始批准从事土地

估价业务的时间

 

工商登记机关

 

营业期限

 

联系电话

 

企业电子邮箱

 

经营范围

 

机构备案号

 

上一次资信等级

 

利税总额(万元)

 

机构地址

 

邮编

 

公司股东

(合伙人)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股份比例

移动电话

 

 

 

 

 

 

 

 

 

 

 

 

 

 

 

机构执业土地

估价师(含合并后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房地产

估价师)

姓  名

性别

估价师证书号

从业时间(年)

 

 

 

 

 

 

 

 

 

 

 

 

其他准许或备案的经济鉴证资格

资格名称

资格取得时间

有效期截止日

 

 

 

 

 

 

 

 

 

机构高级

职称人员

姓  名

性别

职称

具备时间(年)

 

 

 

 

 

 

 

 

 

 

 

 

机构专业人员

特别荣誉综述

(资深估价师、行业专家库成员、部门专家等以及年度个人荣誉、

获奖情况在此记录)

机构网页及内部局域网情况

 

机构参与地价

动态监测情况

 

机构内部价格信息库建设及运用情况说明

(主要介绍机构内部收集的信息情况和信息在平时估价工作中的应用,能满足机构多少业务量的需求,哪些业务的需求等等。其中信息库建设情况可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附后)

机构党建及党组织活动情况

 

机构内部制度

建设、管理情况年度综述

(简要记录机构内部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最好能附相关的示例证据。针对企业内部的项目质量管控制度和内部员工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需专门出具情况陈述书并附实例和相关照片等证明材料,无需在此综述)

年度营业额

(万元)

 

其

中

土地估价业务营业额

 

其他自然资源管理

相关业务营业额

 

其他相关估价业务

营业额

 

机构获奖记录和

不良执业记录

(包括业内及

社会荣誉)

获得奖项情况

不良执业行为记录情况

 

 

 

 

 注:1、各类执照、资格、证书、荣誉、获奖记录、内部制度说明、内部信息库建设状况、党建活动情况等都要附证明材料。

     2、本表须填写机构上一个完整年度的基本状况。

 

附表2:

       年度浙江省土地估价师情况登记申报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职务职称

 

毕业学校

 

专业

 

学历学位

 

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编

 

个人社会保险存放机构

 

编号

 

人事档案存放机构

 

编号

 

现从业机构名称

 

起始从业时间

 

资格证书号

 

执业登记号

 

继续教育证书号

 

继续教育学时累计

 

其他经济鉴证资格

经济鉴证资格名称

资格证书号

资格取得时间

 

 

 

 

 

 

工作

简历

 

 

 

 

 

 

年度表现

情况

(此处机构填写)

 

 

 

 

 

 

注:1、本表须填写机构上一个完整年度的基本状况

附表3:

        年度土地估价报告备案情况表

机构名称

 

估价报告备案

负责人

 

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土地估价业绩

报告数

 

已完成备案

报告数

 

未完成备案

报告数

 

报告备案

完成率

 

机 构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须填写机构上一个完整年度的基本状况
附表4:

      (机构名)    年度无不正当竞争事件承诺书

(样式)

 

浙江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协会:

我单位在××××年度参加了××、××、××等土地估价业务的招标(或其他形式的竞争性业务谈判),均未出现明显低于我省行业平均收费标准水平(或委托方要求的最高收费标准)的报价行为,无不正当竞争。

                              (机构公章)

××××××(机构名)

××年××月××日

附:参加招标会的报价开标记录表截图(示例)

报价文件开标记录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2022年度××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 09:30:00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网址):××××××;

开标地点:×××××××××。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投标单价报价(元/宗)

备注

1

××××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1500

无

2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公司)

5000

无

3

×××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6600

无

4

×××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4500

符合

5

×××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6000

符合

注:1、本附件材料须按机构上一个完整年度的基本状况填写

 

附表5:

        年度机构其他相关业务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报告编号

委托方

项目类型

项目规模

(米2)

总价值

(万元)

完成

时间

项目

负责人

项目

收费

备注

 

 

 

 

 

 

 

 

 

 

 

 

 

 

 

 

 

 

 

 

 

 

 

 

 

 

 

 

 

 

 

 

 

 

 

 

 

注:1、上报的业务应是机构上一年度(1-12月)实际完成的除宗地评估类项目以外的相关业务。

2、项目类型包括但不仅限于公示地价评价评估类项目、局部区域地价评价评估类项目、征地区片价编制类项目、市场调查分析策划可行性研究类项目、年度供地计划储备计划编制类项目、土地储备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类业务、地价信息系统AI系统编制类项目、其他自然资源资产评价评估类项目(有资质要求的除外)、自然资源资产价格整体评估类项目、各类自然资源生态价值评估类项目、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类项目等。   

3、其中序号、项目名称、委托方、项目类型、完成时间、项目收费等栏目为必填项。

 

附表6:

浙江省土地估价机构资信评分指标体系

指  标

分 项 指 标

满 分

企业情况

(38分)

⑴机构从事土地估价时间长度

4分

⑵机构土地估价师人数

3分

⑶估价师素质优劣度(高级职称人数)

1分

⑷估价师专业经验丰富度(资深及多年执业估价师人数)

2分

⑸估价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完善度

3分

⑹企业其他管理制度及文化制度完备度

2分

⑺业务质量管控和人员培训执行情况

3分

⑻项目收入率情况

2分

⑼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完成度

3分

⑽机构土地估价年度业绩量

15分

⑾其他反映企业建设优劣度的增减分指标

----

报告质量

(37分)

⑴年度土地估价报告质量抽查评审结果优劣度

35分

⑵客户满意度

2分

⑶其他反映报告质量的增减分指标

----

行业及社会形象

(25分)

⑴行业自律遵守度

7分

⑵业内竞争和谐度

3分

⑶行业学术贡献度

4分

⑷行业事务贡献度

5分

⑸上年度资信优劣度

2分

⑹在当地的社会荣誉

4分

⑺其他反映企业在行业及社会形象的增减分指标

----

 

    注:“机构土地估价年度业绩量指标”系指机构宗地估价业绩量的得分,加上其他相关业务量情况的加分,该指标得分可超过15分。再加上各大指标中的“其他增减分分项指标”得分,资信总分可超100分。